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校园网新闻宣传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 2016-08-30   浏览次数: 219

为充分发挥校园网在学校形象宣传、信息传播和舆论导向的作用,进一步健全规范校园网新闻宣传运作与管理,推进新闻宣传工作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建设,更好地服务于学校建设发展大局,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校园网新闻栏目设置

学校校园网设置“综合新闻”和“校园动态”两个栏目。

(一)“综合新闻”栏目发布的主要内容

1. 学校学习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上级重要文件精神、重要工作部署,学校重要工作、重要会议和重要活动的有关信息;

2.上级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来校视察、国际交流合作和重要校际交流等有关信息;

3.学校领导参加的校内外重要会议及重大活动的有关信息。

4.学校改革发展取得的重要成就、办学成果和典型经验的新闻;

5.学校集体或个人获省级荣誉的重要新闻;

6.学校杰出校友的有关信息;

7.国家主流新闻媒体对学校及师生员工的采访报道;

8.学校其它重要新闻。

(二)“校园动态”栏目发布的主要内容

1.在“综合新闻”发布内容之外的校级工作和活动;

2.单位、部门重要工作、重要会议、重要活动;

3.单位、部门重要建设成就、办学成果和典型经验;

4.各单位对外工作交流;

5.师生集中关注的校园热点。

(三)校园网新闻不予发布的内容

1.已报道过的同一类活动的新闻或内容雷同的系列活动新闻;

2.涉及多个部门、单位和个人的同批次、同类别受表彰的新闻信息,原则上不分开发布;

3.一般性新闻,如日常工作、工作例会、常规活动等一般不予发布;

4.收稿日期滞后事件发生一周以上的新闻稿件;

5.涉及保密文件及保密信息的新闻;

6.其他不适宜上校园网首页的新闻。

二、新闻的采编、审核与发布

(一)新闻采编

1.涉及学校重大决策部署,全校性综合性重大会议、党政主要领导出席的重大公务活动,由主办单位提供稿件,党委宣传部会同编写。

2.全校性常规工作安排、专业性会议和一般公务活动,按照“谁主办谁组稿”“谁组稿谁负责”原则,新闻稿件由相关主办单位负责采写。

3.凡属部门、单位常规、例行工作的活动或会议,一般不予报道或不重复报道。

(二)新闻审核

1.在校园网主页发表的稿件,由党委宣传部负责人审定。

2.涉及校领导参加并发表讲话的新闻,负责新闻采编的单位、部门需提请相关校领导审阅。

3.各单位通讯员采写的新闻稿件,须经本单位分管新闻宣传的领导审核同意。

4.涉及外事活动的新闻稿件,须经相关外事活动负责部门审核同意。

(三)新闻发布

1.各单位、部门报送的新闻,党委宣传部负有监督指导责任,可决定是否采用稿件,也可对稿件提出修改、删减等建议,但没有直接修改稿件的权限。各单位、部门自行修改稿件直至符合要求后再次报送。

2.所有稿件上传校园网主页后不允许随意更改。如原稿件内容出现错误,由供稿单位个人及审核领导承担责任。更改须提交书面申请,由本单位审核人签字后交至党委宣传部,经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更改。

三、新闻稿件要求

(一)时效性要求

1.学校特别重要的新闻要及时上传,重大活动新闻报道要求当日报送编发。

2.学校发生的新闻原则上在新闻发生后1-5个工作日内发布,以保证新闻的及时性、新鲜性。

(二)准确性要求

1.校园网发布的新闻要按照新闻的基本格式撰写,体现新闻的及时性、真实性、价值性、特色性,数据要准确,尽量避免对该新闻事件进行主观判断和评价。

2.新闻内容涉及的单位名称要准确,用全称。

(三)简洁性要求

标题不宜太短或是太长,字数一般控制在20个字之内。全文行文简洁、语句通顺、语义清晰,一般以总长不超过1000字为宜,具体需参照来稿内容而定。

(四)规范性要求

1.领导称谓要规范。新闻中应尽量淡化职务称谓,文中第一次要提及人物职务全称,一般应采取“职务称谓+姓名”的方式,如“校党委书记***”、“校长***”等等,其后再出现时直称人名。涉及全校性重要活动的新闻,出现人物姓名一般应到校级领导为止。专项工作新闻可酌情出现牵头部门正职负责人或关系重要的人物姓名。特殊情况除外。

2.新闻格式要规范。新闻时间统一记为“*月*日”,前面不用加年份,后面最细可以标识到“上午”、“下午”、“晚”,一般不具体到“*点*分”。新闻地点一般要明确到校内校外,一般可具体到“第*会议室”,如“图书馆报告厅”、“第一会议室”。

3.图片要规范。新闻报道可配发相应图片,每篇报道一般1-3张,重要报道可根据具体情况适当增加配图数量。图片内容要紧扣新闻主题,突出主要人物和新闻事件的进程。每张图片下应有简要文字说明。

4.落款要规范。来稿均请注明来源单位和作者姓名,对无署名的稿件一律不予发布。

四、附则

1.本管理办法至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党委宣传部负责解释。

2.全校各二级网站参照执行。

附件: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校园网新闻发布审批表.doc

 

2016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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